遂宁实施14条“微刺激”措施 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

2014-07-23    来源:智网

我市将指导培育1-2户大企业大集团争创中国质量奖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保障民生安全,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增长,近日,遂宁质监局根据省政府、省质监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遂宁实际,制定了《遂宁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当前经济稳增长保障民生安全十四条工作举措》(下称《措施》)。《措施》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推进质量强市

指导我市大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

“从质量强县、质量强业、质量强企、质量信用4个方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培育1-2家大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四川省质量奖。”遂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围绕“产业兴市”战略,培育名牌产品、名优产业、特色产业。

据介绍,《措施》的第一条就是全力推进“质量强县(区)”建设,指导5个县(区)开展质量强县(区)建设,并开展质量培训、开展质量考核工作,争创1 个“全省质量强县”示范建设。围绕“产业兴市”战略,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和指导,对安居黄金梨、老池萝卜、蓬溪芝溪玉液启动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并培育名牌产品、名优产业、特色产业。

措施同时提出,围绕“4+3”主导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推动质量品牌建设,新培育第十二届四川名牌15个,指导全市1-2户大企业、大集团争创中国质量奖和四川质量奖,新培育5家遂宁市市长质量奖。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梯队,全市新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

此外,推动建立全市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出台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质量信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适时发布全市《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定期公布企业质量失信“黑名单”。

保障民生安全

重点监督5大类食品的相关产品

 “虽然食品不归质监管,但其相关产品,如食品用塑料包装、洗涤剂、消毒剂等,都是我们重点监管的对象。”遂宁质监局质监科相关负责人说。

《措施》提出,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外,将抽样检验食品相关产品50批次,重点对食品用塑料包装、纸包装容器工具、洗涤剂、消毒剂以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5大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建立市、县打假保名联动工作机制,重点保护优势企业名牌产品,组织跨地域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及建材、农资、汽车配件、儿童玩具、危险化学品等5项专项执法行动。

夯实质量基础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

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让“遂宁造”产品更有发言权。

《措施》提出,要强化标准引领作用,鼓励我市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度。据了解,我市将指导天齐锂业争创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建设,新创建成功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全年力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 3项。

以认证执法监管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认证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对强制性产品获证企业建档、巡查、分类监管制度,对16家认证企业的认证有效性实施监 督检查,完成8家获证实验室监督检查。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和重点项目,突出质量、安全、健康、环保、节能等重点技术指标,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定期监督抽查产品600批次。

优化企业环境

3类审批“提速”最多提前11天

“比如说组织机构代码法定时限是10个工作日,现在提速到5个小时以内……并规定禁止重复抽查产品质量。”遂宁质监局负责人说,《措施》不只是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还从服务上、经济上给予帮助和减免。

遂宁质监局在推进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取消工作,提升审批办结时限。《措施》规定:计量器具许可法定时限由20个 工作日提速到15个工作日,办证时限在1个工作日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法定时限由30个工作日提速到19个工作日,办证时限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机 构代码由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提速到5个小时以内。《措施》还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6个月内不得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3个月内不 得重复抽查。

减轻企业负担

各项涉企产品质量检验费降低10%

“以前都是按相关标准足额收取,现在不但产品检验费降低了,计量器具检测费等也降低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相关负责人说,对企业来说这些是最直接的扶持,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据介绍,《措施》要求降低产品检验检测收费,各项涉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10%,计量器具检定检测收费降低10%,特种设备检验收 费在现行执行标准上降低10%。同时,免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部分(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日)。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帮助企业节能降耗,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着力推进低碳产业发展。(遂宁日报记者 杜林德)

 

转载自:四川新闻网 2014年7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