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 来源: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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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或组织追求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模式,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瑞安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瑞政发〔2014〕14号)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瑞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瑞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且符合瑞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含其他组织,下同)均可自愿申报。
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积极申报。
鼓励成长性强、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瑞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满3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已获得瑞安市精益生产奖;
(三)产品、服务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
(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通过国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主要经济、技术、质量和安全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五)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或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国内同行业或市内前列;
(六)近三年未出现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或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商标侵权行为;
(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
(八)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以申报材料送达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由《瑞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组成。(《申报表》见附件,并可登录《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http://zjj.ruian.gov.cn/ “市长质量奖”专栏内下载,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见《申报表》中的“填报说明”);
(二)申报企业应将包含经相关部门验证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的申报资料,提交相关行业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瑞安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暨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1707室,质量与标准化科,电话:65839099、65839066);
(三)请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做好申报企业的指导和帮扶工作,以争创市长质量奖为契机,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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