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尚无首席质量官
2013-03-01 来源:四川日报
全国已培训首席质量官2142人,在900余家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今年还将在大中型骨干企业中推广——
在CEO、CTO、COO等诸多企业高管名头家族中,近年又添了一个新成员:CQO,即首席质量官。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全国已培训了首席质量官2142人,在900余家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今年还将在大中型骨干企业中推广。
2月21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目前,我省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首席质量官。原因何在?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干些什么活?六项职责都是“技术活”
在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黄孝辉的办公室里,关于质量管理的书籍和文件摆了满满一桌。
去年8月,黄孝辉与成都另外几家大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安徽合肥参加了全国首席质量官的任职培训会。培训结业后,黄孝辉获得全国首批首席质量官证书。
黄孝辉告诉记者,参加了培训,拿了证书,并不意味着就是首席质量官了。“如果企业没有设立该职位,没有聘任我担任该职位工作,或者公司聘任之后没有向质监部门备案,我都只能是拥有成为首席质量官资格的管理人员。”
在黄孝辉眼里,首席质量官是项“技术活”,“具体讲主要有质量发展战略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质量改进和质量创新的组织实施、质量统计分析和成本管理、质量教育培训、质量文化建设等六项职责……要求很高。”
前些日子,公司通过了“聘任黄孝辉作为公司首席质量官”的决定。即便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首席质量官,但黄孝辉坦言,“已经感到责任大了,压力增加了。”
“企业自愿、政府推动”正制定《首席质量官实施方案》
“企业是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但法人代表往往精力有限,设立首席质量官,对企业从原料进厂、产品生产、出厂检验层层把关、整体把关,可以较大幅度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曾在企业工作多年的省政协委员、民盟成都市委副主委周浩指出,要让首席质量官制度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从健全制度和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一方面,首席质量官应与企业经济利益脱钩,成为一个独立、专职、专责的岗位;另一方面,在企业产品的重要工序环节上,首席质量官应当深度介入。
我国推行的企业首席质量官,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建议权、监督权、把关权和否决权。当然,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CQO是企业任命的,当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CQO是维护企业利益还是维护社会利益?”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老总问。另外,如何避免出问题后,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人借此逃避质量法律责任,而CQO则被推出来成为替罪羊?“正是考虑到这些问题,我们在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建立和推进过程中格外谨慎。”据省质监局质量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和成都市都在制定《首席质量官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有望下月出台。
据了解,我省设立首席质量官,遵循的是“企业自愿、政府推动”原则。针对社会人士担忧“政府将因此放松监管”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仍将严格依法实施外部监管,落实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编后
欧洲“马肉风波”持续发酵,如果我们的企业遇到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未来的首席质量官们会怎么做?他们是否可能成为“替罪羊”?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企业中推广设立首席质量官,无疑是提升质量的一个尝试。但在现实背景下,企业中的首席质量官地位有些尴尬,他们由企业任命,其薪资、权利由企业主决定。遇到质量问题,他们必将面临维护企业利益还是维护社会利益的抉择。
如何保证他们的实际地位不被架空,避免成为“花瓶”和“替罪羊”?最好的办法,当然还是保证他们真正拥有一票否决权,让他们与企业经济利益脱钩。
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推出,为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但要与老百姓的生活走得更近,还要多些民生思维和机制保证。
链接
上世纪90年代,国外大型企业开始借鉴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成功模式设置首席质量官,如今这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
2009年,江苏省南通市政府率先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取得明显成果。南通去年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同比提高2.93个百分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率提高1.08个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