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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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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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28 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1998]5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3.0.2,5.3.1,5.3.5,5.3.7,6.7.2,6.7.4,6.7.8,6.7.13,6.7.14,8.1.1,8.1.2,8.1.3,8.1.4,8.1.5,8.1.7,8.1.8,8.1.9,8.1.10,8.1.11,8.1.12,8.2.2,8.3.1,8.3.2,8.3.3,8.4.1,10.3.13 为强制性条文。该规范编号为JGJ57-2000,自2001 年7 月1 日起施行,原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试行)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001 年2 月5 日


  全部内容详见附件:


  32.剧场建筑设计规范